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業務助理(歡迎身心障礙人員)~2021-01-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歡迎身心障礙人員)
職系
名額 正1備2(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1-07~2021-01-12
資格條件 1.文史哲學群或藝術學群專科以上畢業,文創產業相關科系者尤佳。(不合資格者請勿投件)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展場管理維護、資料建檔等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1007127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0年1月13日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科室、職稱(例如:應徵「B-文創影視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 #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0年1月19日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請於 110年1月21日下午1時50分至本局5樓研習教室報到,恕不另以電話通知。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薪資:按學歷給付大專(以上)24,750元/月(適用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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