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徵求 護理師~2018-04-18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18-04-13~2018-04-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護理科系畢業。
二、具護理師證書。
三、具麻醉護理師訓練證書。
四、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層級。
五、麻醉護理工作年資滿6年。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執行護理評估及護理活動。
二、依醫囑執行或協助醫師執行各項醫療活動及臨床病人照護。
三、維護護理品質及病人安全。
四、提供病人及其家屬衛教及健康諮詢。
五、協助醫師執行麻醉照護工作。
六、醫療器材之消毒與管理。
七、熟悉急救技術及各種設備之使用。
八、參與單位各項會議,提供建設性的建議。
九、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十、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非現職公務人員: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及相關護理專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5.相關經歷之服務(離職)證明書。
6.個人履歷表(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puzih.mohw.gov.tw的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專區下載)。
(二)現職公務人員:除上述資料外,須另檢附歷次銓敘部函(銓審函)、最近一次派令影本、現職機關在職證明、歷次服務機關之服務(離職)證明、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訓練等影本。
二、請將上列資料於107年4月18日前,掛號逕寄【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麻醉)】,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談(試) ,不合者恕不通知、不退件。
三、聯絡方式:05-3790600#507 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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