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專任研究助理~2019-04-24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研究助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4-12~2019-04-2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共衛生、社工、醫學、護理相關科系,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資格以上學歷。
2.具高度工作熱忱、活動規劃及分析撰寫能力。做事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待人和善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對社區經營有興趣者。
3.熟悉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辦公室應用軟體操作。
4.無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 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 之情形。
工作項目 1.執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辦理社區健康營造計畫,辦理活躍老化議題、健康城市及健康促進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證件:(1)身分證、已獲得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在職或在學證明影本。(2)相關工作經歷之證明文件(無則免付)。【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為我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否則視為資格不符合。】 2.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排序,影本請填寫「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於108年4月24日(星期三)前寄達(以郵戳為憑,請自行計算寄達時間)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健康促進組〈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洪人事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研究助理」及聯絡電話。逾期、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證件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3.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時間,於107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4.聯絡電話(02)23033092轉6724洪人事或6761陳組長。
備註事項:
1.甄試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108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時,於本中心4樓大會議室。(屆時以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錄取名單:預計於108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 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聘用期間:預計至108年11月30日止,實際日期依照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計畫辦理。
6.薪資: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給付。(新臺幣32,450元/月至37,120元/月)
7.專任研究助理係屬臨時性質,不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計畫完成或停止時即應終止約用關係。
8.本職缺若於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9.為維持遴選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10.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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