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17-03-27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畜牧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7-03-17~2017-03-27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並具調任畜牧技術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研究所畜產相關學系(含)以上畢業。
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工作項目 1.鵝隻育種相關試驗研究。
2.鵝隻精液產品保存運送及冷凍精液製作技術。
3.畜禽經營模式之研究。
4.養鵝產業輔導。
5.各種圖書資料及電腦資訊化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拓農路8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於民國106年03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件地址: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拓農路80號彰化種畜繁殖場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8884106分機21、36。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陞遷法第十二條具結書(請逕至http://cancer.tlri.gov.tw/personel/04_download/新進報到-表件.pdf下載),本場擇優面試。
3.應徵者如有須退還應徵書面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4.本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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