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8-05-28~2018-06-04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現任警察機關及具有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除外),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有一般行政業務相關知能,並具備word、excel及e-mail等文書編輯操作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警察一般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信義鄉玉山路49號(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本局資訊服務網首頁(網址:http://www.ncpb.gov.tw/)【訊息中心-警政消息項下下載】填寫報名表,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填歷任職務起迄年月、考績、獎懲、自傳等,附照片,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派令影本及最近三年(104、105、106年,任職未滿3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考績通知書影本及相關證明資料文件,於107年6月4日前(郵戳為憑)寄至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33號人事室收,前項文件影本正面左下方請親自簽名蓋章,信封註明應徵信義分局書記職缺,逾期不受理,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二)本局將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本局暨所屬單位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期滿即喪失資格。 (三)聯絡人:人事室 科員盧怡安 聯絡電話:(049)2233852分機2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