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農業課技士職務代理人)~2019-01-24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農業課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1-18~2019-01-24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大學畢業,具農藝、園藝等農業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3)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能力。
(4)具品性端正及服務熱忱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未受懲戒處分者,無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工作項目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耕地三七五租約管理業務、租佃委員會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所(438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39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請將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付)、切結書及簡歷報名表(內含照片,日夜間連絡電話,自傳不可空白,請簡要自述後經本人簽章),切結書、簡歷報名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www.waipu.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附件下載處自行下載使用),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4日(四)止(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38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390號臺中市外埔區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6832216轉810,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農業課技士職務代理人)」。
捌、注意事項:
1.本項甄選由符合資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者因不符資格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符資格)或不符本公所用人需求時,得予從缺,資格不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2. 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為個人資料保護,請應徵者隨函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之書面應徵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4.本職務為本所農業課技士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08年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1日止(預計至108年10月下旬),即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待遇:月薪新臺幣34,916元(5等280薪點),另須扣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