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1-30

徵才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6-01-26~2026-01-30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ㄧ)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 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
(四)熟諳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如有廉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本署政風室公文收發、陳情電話接聽處理、廉政宣導、監辦採購、公務機密維護、機關安全維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被代理人受訓期間(115年2月24日至115年6月5日止),須於被代理人完訓復職時無條件離職。受僱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者,經本署主動通知,約僱人員應無條件終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受僱時應簽具契約書。每月報酬以28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8,948元)。
工作地址 632201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聯絡E-Mail eth999@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應填寫本署公開甄選報名表及繳驗證明文件,請至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網站下載列印報名表(本署網站: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並請詳實填寫,另各項證件請均以A4規格裝訂,應繳資料如下:
1、報名表(含簡要自述,自述不可省略)
2、最近1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相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件影本。
4、退伍令等證明文件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
6、經歷證明(如有政府機關服務經歷請附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7、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資料不全(如未提供簡要自述,未提供個人電子信箱等)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請於115年1月30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開資料逕寄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政風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政風室科員)」及日間聯絡電話。
(四)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方式(請留意電子郵件)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由本署視同類型職缺出缺情形依序遴用,惟115年度下次同類型職務、條件公開甄選公告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儲備資格。
(五)錄取名單將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http://www.slc.moj.gov.tw/)。
(六)洽詢電話:請於上班時間洽05-6334991分機301王先生。
(七)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正之;如有修正或補充事項,將公布於本署網站,本署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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