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0~2026-01-30 |
| 資格條件 | (一)經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以上考試及格。 (三)熟悉政府採購法,有高度服務熱忱,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請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說明)。 (四)具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英文檢定合格證明尤佳(請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說明)。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常設展、特展及巡迴展佈展更新時之電力供電迴路及電子設備規劃設計、協調整合相關工作項目界面及監督廠商施工品質等事宜。 (二)依展區燈光照明需求進行燈光設計,包括光形調控與配置、燈光照度及色溫設計、燈具及電子設備修改及現場安裝施工。 (三)辦理各展場有關電子設備之裝配、維護、保養、檢查與調整,和多媒體影像軟體之安裝、設定、維護及相關器材或設備之採購。 (四)辦理本館、植物園區與停車場之機電設備(電力、空調、電信、消防、電梯等)工程及維運勞務採購發包及年度定期法規性定檢申報業務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404023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
| 聯絡E-Mail | b262@nmns.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人員(僅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1月3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館調閱,務必先行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內相關資料(含簡要自述)正確,並將參加甄選切結書(如簡章附件)、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上傳PDF檔,具轉換職系資格者請檢附銓敘部函,未於期限內提送報名資料、提送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聯絡人:報名甄選資格與程序請洽本館人事室廖小姐,(04)23226940分機213;工作內容請洽本館展示組維護科洪先生,(04)23226940分機336。 (三)甄審:應徵者經本館初審合格擇優再通知甄試,合格名單及甄試日期另以電話及E-mail通知(以公務人員履歷表之電子郵件位址)。甄試後提本館甄審委員會審議,候補人員候用期間三個月。 (四)甄試科目:面試。 (五)備註:詳情請至本館網站查看,本館網址:http://www.nmns.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