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0~2025-12-15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擔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欠稅移送執行、設備管理員及其他交辦事項等工作(代理本所約僱人員請假期間業務)。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2月29日起至115年4月7日(或至所代理之約僱人員請假結束日止)。 (三)薪資:280薪點,月薪38,948元;非整月僱用者,按在職日數比例計算該月薪資。 |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 |
| 聯絡E-Mail | ND11230@ntbs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4.證照證明文件等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14年12月15日前掛號郵寄本稽徵所,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稽徵所收文櫃檯,以郵戳或本稽徵所收文章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並註明「參加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 (二)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以電話或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參加面試,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另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外,得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3名,如有出缺得逕由候補名單依序進用。 (三)聯絡人:林彥慈,聯絡電話:08-8330132分機213。 其他事項: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節錄):各機關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 (二)為維護遴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