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徵求 約僱佐理員~2022-03-31

徵才機關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僱佐理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3-25~2022-03-31
資格條件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商學院或管理學院相關系所畢業者;或曾於政府機關代理主計職務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具備基本行政、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者。
工作項目 1.編製單位預算、追加減預算及辦理預算分配。
2.編製審議意見辦理情形及預算調查表。
3.辦理預算保留及動支預備金。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聯絡E-Mail bn_414@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填寫報名表及切結書(依本所格式填註),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
111年3月31日(星期四)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8樓會計室)或電子郵件傳送至(bn_414@mail.taipei.gov.tw)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會計室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佐理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3.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4.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5.僱用時間:約自通知報到日起至原職人員請假期滿前1日止(約111年10月上旬)。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6.僱用薪點:280薪點(36,316元)
註:請務必填寫報名表及切結書寄送bn_414@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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