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8~2022-03-2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現敘薦任第6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四)具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者及曾任職通訊傳播事業或具承辦通訊傳播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基於電機工程之知能,協辦業務開放釋照政策及相關作業規劃之研擬。 (二)基於電機工程之知能,辦理通訊傳播政策法規訂定、修正之研擬。 (三)基於電機工程之知能,辦理通訊傳播政策之資料分析。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聯絡E-Mail | tina4513@n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1年3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併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英檢證明等資料供參。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審查與公告程序 (一)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者,視同未報名。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錄取名單將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聯絡方式:葛小姐,電話:(02)33438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