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2-03-04~2022-03-13 |
資格條件 | 一、 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 二、 善於溝通協調、工作積極主動。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五、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土地登記審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市泰山路66號 |
聯絡E-Mail | z00421@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1年3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 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 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五、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詢(03)9324140分機100張先生;徵選相關事宜請洽詢(03)9324140分機603人事室蔣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