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6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6~2023-02-20 |
資格條件 | 1.需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下列相關科系畢業,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資源、生物科技、生物科學、水生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環境及工程、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2.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3.需具備汽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市漁業資源保育事項規劃。 2.公告本市漁業資源保育事宜。 3.執行本市漁業資源保育事項稽查。 4.漁船VMS海上航跡定位稽核業務。 5.執行漁船VDR航程紀錄器查核。 |
工作地址 | 前鎮漁民服務中心。 |
聯絡E-Mail | mrhan@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貼妥近3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日間與夜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聯絡住址)。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訓練證明或工作資歷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4.汽車駕照影本 以上文件請使用A4紙張,每份影本請於空白處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 二、報名方式: 1.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下列期限內,檢具上開資料,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郵寄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後棟3樓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人員職務-辦理漁業資源保育業務」。 2.資料不全或未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3.個人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已錄取人員則由候補人員遞補之。 三、報名期限:自112年2月16日(星期四)起至112年2月20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四、聯絡方式:電話:(07)799-5678轉1810,韓先生。 五、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由本局擇選通知面試(必要時筆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候補方式:除正取進用1名外,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聘用待遇:月支312薪點(312 * 129.7 = 40,466元)。 八、聘用期限: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並報到任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經書面審查資料,初審不合格、未獲擇選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可確定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