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6~2022-05-23 |
資格條件 | 1.高中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限身心障礙人員報名。 |
工作項目 | 1.臺北通-敬老、愛心悠遊卡、兒童優惠卡。 2.身心障礙鑑定、證明核發。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9樓 |
聯絡E-Mail | bn_121@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依本所格式填註)、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 111年5月23日(星期一)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9樓社會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bn_121@mail.taipei.gov.tw)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社會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辦事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非身心障礙報名者恕不收件) 3.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4.僱用時間:約自111年5月27日起至111年6月27日)。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僱用薪點:250薪點(約32,4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