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10-28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10-21~2022-10-2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行政實務經驗者及資訊處理能力為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資訊應用系統開發及維護管理。
(二) 行政資訊設備維護管理。
(三) 秘書室行政業務。
(四) 其他資訊管理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聯絡E-Mail rb240005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技佐職務代理人員」。
五、其他:
(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111年11月1日起(依實際到職日為準)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標準為四等250薪點(折合約新臺幣32,425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秘書室黃小姐)
(八)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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