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會計室書記官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9~2022-07-25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性別不拘,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各款情事者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應考之情事者。 三、國內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四、中文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 五、具法院會計單位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代理會計室書記官職務。 |
工作地址 | 本院貴陽院區(臺北市萬華區貴陽街2段26號)3樓會計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工作待遇:月支約僱薪點280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6,316元。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意者請於1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備妥報名應繳交文件,於辦公時間(不含週六及週日)上午9時至11時及下午14時至17時,逕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會計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貴陽街2段26號3樓)現場報名,凡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繳文件(請以A4規格依序左齊裝訂): 1.報名簡歷表1份,請附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請自行黏貼於報名簡歷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簡要自述1份,A4尺寸1頁。 5.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6.會計工作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影本1份(若無免附)。 (四)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 (五)甄選結果: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 (六)其他: 1.資格不合或上開應繳文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審查不符需求而未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2.錄取後於報到日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已僱用者,即予解僱,如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3.報名本次甄選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4.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5.聯絡電話:(02)2331-1567 會計室分機3058張小姐、3051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