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1~2022-08-05 |
資格條件 | 1.現職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且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具警正科員任用資格者,且服務年資(以111年7月31日為基準日)6年以上。 2.取得原服務機關同意過調(非屬統調作業,報名時須附所屬機關首長同意調任之證明文件)及具消防工作實務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工作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消防局(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 |
聯絡E-Mail | free434@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消防相關專業證照。 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2.報名方式︰請檢齊報名表件於111年8月5日前,郵寄或逕送「20445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基隆市消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甄選係採資格審查及面試,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及未錄取者恕不退件與函復,另原機關不同意他調(未附所屬機關首長同意調任之證明文件)者請勿報名。 4.本次甄選職缺正取1名,另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聯絡電話︰02-24302691轉434人事室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