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2~2022-08-19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含)以上證照,並具辦理採購經驗二年以上。 (六)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採購及核銷業務。 (二)技工友管理。 (三)促參業務。 (四)音樂會現場服務。 (五)專案業務。 (六)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2號 |
聯絡E-Mail | zenshi@ntso.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8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本團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包含下列文件 (合併成1個PDF檔):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含)以上證照。 7.其他證明文件【如職系認定資料、外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無則免附】。 (二)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自傳)」中陳述辦理採購業務之起訖期間與金額規模等相關內容。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團擇優舉行測驗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2、正取人員將由本團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 3、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人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所涉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