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9~2023-02-18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工作1年以上之經驗者;大學或專科之機電、消防、土木相關科系畢業。 2.具備機車駕照者尤佳。 3.具機電技師/消防設備師(士)/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等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各館舍電梯、電氣設備、空調、電機設備、電話、消防設備巡檢維護。 2. 各館舍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消防安全申報及維護。 3. 本館事務及監測或修繕工程委辦案執行。 4.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6巷3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繳表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巿政府: 人事處首頁 > 書表下載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網址: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act。 2.學、經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並請於112年2月18日下午5點30前寄(送)達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6巷32-2號人事宋先生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電話:02-26212830轉133。 (二) 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者,恕不受理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公告或通知。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 無條件解僱。實際離職日期為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增額人員分發報到當日。 (五)支給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32,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