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8-01~2018-08-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人員。 (二)現職銓敘審定測量製圖職系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 |
工作項目 | 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法院囑託測量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測量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 |
聯絡E-Mail | f45289@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102年至106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7)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8)簡要履歷表(如附件,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繕打)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請採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於107年8月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由本所予以銷毀。 (2)報名時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技士」字樣。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