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9-08-23

徵才機關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9-08-07~2019-08-23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商管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及網路系統操作等。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聘僱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8年地方特考三等會計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俸:以280俸點支薪(月薪約折合新臺幣35,532元)。
工作地址 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 (花蓮市府前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 (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
(二)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108年8月23日下班(17:30)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
計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四)連絡人:股長蘇凰君,電話:03-822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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