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07~2019-08-23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商管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及網路系統操作等。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聘僱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8年地方特考三等會計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俸:以280俸點支薪(月薪約折合新臺幣35,532元)。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 (花蓮市府前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 (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 (二)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108年8月23日下班(17:30)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 計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四)連絡人:股長蘇凰君,電話:03-8226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