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環境檢驗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2-25~2019-03-06 |
資格條件 | 1、 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環境檢驗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 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樣品檢驗分析 2.河川水質採樣 3.委辦計畫發包執行、履約管理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檢驗科(工作地點: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13樓)或指定地點 |
聯絡E-Mail | m9111007@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方式辦理,意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影印並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末頁請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環境檢驗科技佐」字樣,於108年3月6日前寄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地址: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通知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聯絡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2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