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三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8-05-10~2018-05-25 |
資格條件 | (一)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符合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等訴訟案件編案、製作筆錄、裁判書類正本、繕本之製作校正、送閱及交付送達。 二、機關文稿之擬議函復及審判紀錄及行政事務之處理。 三、訴訟案卷整理、編號、歸檔、閱卷及有關報表填寫。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東市博愛路128號) |
聯絡E-Mail | mfm9302t@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時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起至107年5月25日(星期五)止,備妥第五點所列文件,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驗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地址:請郵寄(95047)臺東市博愛路128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人事 室,並於信封外書寫「應徵三等書記官」。聯絡電話:089-310130分機1021人事室郭科員。 (三)簡章備索:請自司法院徵人啟事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或本院網站(http://ttd.judicial.gov.tw)下載列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