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7-12-13~2017-12-19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備服務熱誠、積極、細心、學習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
工作項目 | 1.風景區委外據點之經營及管理事項。 2.風景區督導考核事項。 3.風景管理業務及管理站之聯繫、協調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12月19日前檢具以下資料(12月19日下午17:00前親送或寄達並截止收件,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課員」字樣,掛號郵寄或親送: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林小姐收,並於106年12月19日下午17:00前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連絡電話:0836-25631轉50):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乙份(請貼照片、詳填自傳並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等 (9)其他證照如英檢、採購法證照等各項相關資料,依序裝訂成冊。 2.證件不齊者,恕不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三個月。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處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