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 徵求 技佐~2018-01-31

徵才機關 屏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8-01-26~2018-01-3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考試以上及格,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獸醫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依案內「屏東縣政府辦理甄審(選)作業資格條件檢核表」定項目,逐項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兩份(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5.最近銓敘證明文件6.最近五年考績證明7.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等各項相關資料,依序裝訂成冊,於107年01月31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逕寄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人事處收(信封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獸醫職系技佐職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聯絡電話08-7320415#6522(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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