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01~2019-04-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積極進取,富溝通協調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視窗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系統操作,可塑性高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含照片、聯絡電話及簡歷自述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08年4月10日下班前寄(送)達本處(當日18時截止收件,不以郵戳為憑,本處位於非限時投遞區,請自行斟酌投寄資料時間),並請於信封上載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2.地址:97253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3)8621363 曾先生。 3.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所遺業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回職復薪前1日止(暫訂至109年8月6日),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初審合格者,由本處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與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 本案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6.本職缺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7,99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個人自付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