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22~2019-10-25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及格。 2.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技能檢定照顧服務員等約30職類題庫命製、術科收費標準訂定、試題疑義處理等相關事宜。 2.辦理技能檢定題庫命製遴聘彙整事項及命製統計事宜。 3.其他交辦技能檢定基準建立相關事宜。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 |
聯絡E-Mail | yehju0823@w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10月25日前郵寄(或採線上應徵)資格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用簡歷格式並填寫完整,含6個月內近照、簡要自述後親自簽章)、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資料寄至「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員」字樣。 2.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中心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相關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所附資料請以A4直式印製,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4.聯絡電話:(04)22595700分機681人事室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