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22~2019-10-28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以上學歷畢業並具戶政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08年地方特考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9年3月),上開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項目 | 戶籍登記及戶政業務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檢附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附檔,填寫並親自簽名),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二)報名方式:以上資料請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並於信封上註明「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行動電話,逕寄或送至25152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陳先生收(以郵戳或送達日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甄試: 1.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具櫃檯經驗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不予錄取。 (四)備註: 1.本案人員為考試職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月薪31,175元。 2.連絡電話:(02)26232830分機2006,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