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8-11-15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11-12~2018-11-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僱用期限:107年12月5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4.薪點:250薪點(31,175元)。
工作項目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於107年1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掛號郵寄臺北市大同區(103)昌吉街57號3樓之1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蘇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課員職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所寄資料恕不退件,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首頁公告。
聯絡電話:(02)27285196轉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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