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徵求 消防班長~2021-01-27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消防班長
職系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22~2021-01-2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人員,並具備消防技術相關類科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3.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具撰擬公文書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且具辦理採購案之能力並具採購人員證照及英檢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機場各類災害應變、航空器消防搶救措施、裝備之研究與改進、緊急救護體系救護策劃、消防車輛、裝備、器材等消防設施之檢查、管理及督導。
2.機場防火管理、防災等各項消防安全業務。
3.綜理消防班各項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
聯絡E-Mail jen@t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述資格條件者,請於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最高學歷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機關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不另行通知補件,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臺中航空站人事 邱小姐:04-2624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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