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徵求 辦事員~2020-06-02

徵才機關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0-05-27~2020-06-02
資格條件 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太平洋左岸藝術季專案(109年)。
2.活化劇場計畫(109年起)。
3.綜發三期-文創:採購優質節目-左岸(併縣預算辦理)。
4.兩廳院票務。
5.財產維護管理:2樓。
6.主、協辦表演藝術活動(演藝廳-輪流)。
7.外縣市團隊、大陸團至本縣交流活動(輪流)。
8.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聯絡E-Mail wu1020@mail.hc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3-8227121#122 吳主任
備  註: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2.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及考績升等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