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0-05-27~2020-06-02 |
資格條件 | 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1.太平洋左岸藝術季專案(109年)。 2.活化劇場計畫(109年起)。 3.綜發三期-文創:採購優質節目-左岸(併縣預算辦理)。 4.兩廳院票務。 5.財產維護管理:2樓。 6.主、協辦表演藝術活動(演藝廳-輪流)。 7.外縣市團隊、大陸團至本縣交流活動(輪流)。 8.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
聯絡E-Mail | wu1020@mail.hc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3-8227121#122 吳主任 備 註: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2.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及考績升等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