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11-16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11-11~2021-11-16
資格條件 (一)大專學校以上畢業,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3等親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戶政登記、證明核發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
聯絡E-Mail 10014058@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出缺職務:職代約僱人員(娩假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月20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二)工作報酬:薪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4,916元/月;其他勞保、勞退、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應繳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110年11月16日前寄達(或親送)本所人事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四)其他:
1.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現缺1名,得列候補1-2名,⾃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辦理。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予銷毀,恕不寄還。
2.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頁;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3.聯絡電話:03-3862474分機220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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