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行政助理(7等)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22~2021-07-02 |
資格條件 | 一、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國內外法律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2.國內外法律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具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協助執行平復司法不法個案平反及轉型正義法制作業之資料彙整及分析、報告編輯、編纂等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基本項目包括:學歷、工作經歷、專長、自傳並敘明應徵原因,註明「可報到日」及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於110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送106066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信封請註明「應徵第3組行政助理」。 備註 一、本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 二、因本會另有其他工作職缺一併公告中,投件者如同意本會依個人專長安排不同職缺之面談,請於投件時註明「願意接受其他職缺安排」。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告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