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6-24

徵才機關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06-21~2021-06-24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具備汽機車駕照。
3、熟悉電腦操作、檔案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1、協助首長駕駛工作。
2、協助公所行政電腦文書作業。
3、協助區公所公文交換工作。
4、協助廰舍租借業務及採購庶務工作。
5、協助廰舍清潔維護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E-Mail 30580@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檢附求職履歷表、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汽機車駕照影本、退伍令影本(男性),以上應備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影印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並簽名,所附資料不予退回,並於民國110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親送或郵寄「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行政室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行政室臨時員職務」。2、本職缺薪資為每月支薪25,700元整。3、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5、聯絡電話:(03)5152525轉110林主任或轉115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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