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1-05-03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等三階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4-27~2021-05-03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
具有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者(若持有二種以上專業證書者,仍限選一專業領域專長報名,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
(二)科系要求:社會工作師及心理事相關科系
(三)駕照要求:機車或小型車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
(二)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三)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四)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與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及幼兒之人,輔導學生及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五)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六)其他由臺中市政府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僱用資料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40,560元)
(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或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止)
工作地址 臺中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中一區分中心(臺中市立五權國中)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5月3日(以郵戳為憑)前檢附下列文件,寄至臺中市北區英才路1號臺中市立五權國中林孟薇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專業自述)。
(2)最高學歷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若持有二種以上專業證書者,仍限選一專業領域專長報名,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並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4)相關工作經驗及專業訓練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無則免附)。
2.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
3.連絡電話: 04-22012371轉20
4.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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