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0-04-10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3-30~2020-04-1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或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備身心障礙手冊。
四、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1年考列甲等、2年考列乙等以上,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審核及異動相關事宜。
二、申辦各項社會福利事項(含健保業務)櫃檯輪值。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聯絡E-Mail wh-041@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依銓敘部108年12月19日部銓一字第1084882956號函,本職缺依職務歸系辦法相關規定得改歸為社勞行政職系,爰社勞行政職系者亦可報名甄選,惟錄取人員為社勞行政職系者,須俟報經銓敘部核定職務歸系完竣,再辦理相關任用事宜。
二、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1.最高學歷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最近一筆職務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4.近3年考績通知書、5. 身障手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並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
三、如非現職人員,則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及上述表件資料,於109年 4 月 10 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臺北市萬華區公所人事室郭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四、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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