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21-08-30

徵才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駕駛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正取2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7-30~2021-08-30
資格條件 1.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人員。
2.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 具有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本署公務車輛駕駛、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請於110年8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公佈欄下載填寫表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明文件、體格檢查表、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3.現職駕駛移撥薪資以年資論(駕駛薪點為90~170點,薪餉約為新台幣25,665~34,375元,加班費另計。)
三、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人:本署總務科許小姐,聯絡電話03-2160123分機4029。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