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6-23~2020-06-3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文書處理能力,具有行政實務經驗者為佳。 (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街頭藝人甄選管理輔導業務 (二)藝文消費者購票爭議事件 (三)大型演藝場館及藝文票務稽查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9年6月30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表演藝術科約僱人員」。 (二)其他: 1.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並將視工作表現考核優異者續僱之。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6.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7.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5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