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4-19

徵才機關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1-04-16~2021-04-19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並以具有行政機關相關工作經驗為優。
4、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學齡兒童調查統計、入學通知、學校獎補助及社團申請補助等一般行政工作。
2、辦理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俗禮儀及文化活動推動獎助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九十三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傳、經歷、聯絡電話、並附照片及親自簽名)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相關經歷等證照影本各一份,請於110年4月19日前郵寄至新豐鄉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A600181職代約僱人員」。
2、代理職務為民政課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A600181)出缺,該職務並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4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03000923號函列入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分配,並准予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得約僱人員以辦理所遺業務,如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異議。
3、僱用期限自簽約報到起至考試及格人員報到前1日止。
4、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4,916元。
5、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應徵履歷及相關文件均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亦不另行通知。
6、本所擇優錄取1人,擇優備取1人,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適合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7、聯絡地址: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聯絡電話:(03)5591116分機180;聯絡人: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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