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茄萣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1-07-08

徵才機關 高雄市茄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7-05~2021-07-08
資格條件 (一)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或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稅務相關業務。
(二)工商業務。
(三)觀光業務。
(四)無自用農舍證明核發業務。
(五)髒亂空地及違章建築查報。
(六)其他經建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茄萣區濱海路四段27號
聯絡E-Mail peney1011@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資料須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須附照片,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於「我的應徵」上傳除履歷表以外之以下相關資料影本,且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誤」及「本人簽名或蓋章」後,全部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
8.其他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四)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七)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分發機關同意後始得公布錄取。
(八)連絡電話:07-6900001轉205 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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