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0-08-27~2020-09-03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職務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都市計畫等業務。 二、督導工商管理業務。 三、督導路燈管理、各項建築工程之規畫設計施工審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南東河311號 |
聯絡E-Mail | dhi001@dh.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缺一不可),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二、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不符合、未獲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9-896200轉228孫小姐。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