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觀護心理處遇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23~2020-12-25 |
資格條件 | (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且執業登記時間累計滿2年。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並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point/ excel)。 (六)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七)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八)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九)經甄選合格進用者,不得在外兼職。 |
工作項目 | (一) 擔任心理師之角色:個別晤談、團體心理治療/諮商。 1.個別晤談(含個別心理治療/諮商與初步精神疾病篩檢) (1)建議數量:每月25-30人次。 (2)建議形式:每次50-60分鐘。 (3)建議個案:不限案件類型,以假釋、緩刑及有動機或明顯主訴的個案優先。 (4)個別心理治療/諮商建議頻率:每位個案前6次晤談頻率為每2周1次,6次晤談後與觀護人討論後續晤談次數、頻率或結案。 (5)初步篩檢精神疾病,視結果必要時應依心理師法轉介。 2.團體心理治療/諮商: 視地檢署需求開辦不同類型團體(如:家暴、性侵、藥/酒癮、成長團體…) (1)建議數量:每月2團。 (2)建議形式:封閉式團體,每團以12人為上限。 (二) 辦理地檢署心理師相關行政業務: (1)盤點地檢署現有年度心理師相關業務。 (2)規劃年度心理師相關業務。 (3)協助心理師相關業務之行政事務(如:核銷、成果報告…)。 (4)協助性侵害案件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 (三)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報名表及簡要自傳(相關表件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下載),請詳實填寫及檢附相關資料,簡要自傳不可省略。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請於109年12月25日前(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開資料逕寄600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觀護心理處遇師職缺)」。 (四)待遇:每月薪資46,887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年終獎金1.5月。 (五)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公告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由本署視同類型職缺出缺情形依序遴用,惟該年度下次同類型職務公開甄選公告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儲備資格。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5-2782601分機207蔡秀琴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5-2782601分機285劉瓊文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