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助理員~2020-03-10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3-05~2020-03-10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 最近2年考績1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四) 現職經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五) 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如係警察人員須無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27條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各項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人事室(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
聯絡E-Mail d789519@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09年3月10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足資證明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銓敘審定函。
6.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
7.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報名期限:自民國109年3月5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

※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轉3960,蘇先生。
      傳真:07-331564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


備註:
一、面試或測驗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三、正取1名,另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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