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0-12-29

徵才機關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31175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0-12-25~2020-12-29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 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所行政室等各項業務
(二)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中正路230號
聯絡E-Mail a68001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12月29日前郵寄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屏東縣崁頂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中正路230號,聯絡電話:08-8631144轉人事室,聯絡人:謝主任),信封上加註應徵行政室約僱人員。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及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或遇用人經費不足支應即予以解僱。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