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1-14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5~2026-01-14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熟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具統計分析及資料庫處理能力者尤佳。
3.僱用期間:報到之日起至 115 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 1 日止,如期滿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工作項目 1. 本所通訊器材科收文、分文。
2. 通訊材料、財產及物品管理、報廢、變賣。
3. 綜合業務。
4. 加班費、公積金管理。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通訊器材科(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E-Mail a27452062@pco.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書)影本,於115 年 1 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 15號之1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通訊器材科」。
2. 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通訊器材科約僱人員」。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 報名表請附上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4. 聯絡人:胡郁蘋,聯絡電話:(02)2931-7213。
5. 待遇 280 薪點,折合金額約新臺幣 38,948 元/月。
6. 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報名人數如超過 5 名,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 1 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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