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技工 |
| 官職等 | 33,190至39,270元,實際薪資依正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及工友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
| 職稱 | 專案技工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5~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1)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 (2)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4)電腦基本使用及諳word輸入。 (5)願意接受工作輪調者。 (6)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5點禁止僱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迴避僱用等情事)。 |
| 工作項目 | (1)發文作業。 (2)協助公文登打。 (3)公文交換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
| 聯絡E-Mail | DL-00407@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調僱意願表請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2月12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事室洪小姐收」,並請註明「參加調僱秘書室專案技工甄選」,逾期恕不受理。 (2)本職缺另提供線上應徵管道,請於本局官網下載調僱意願表填妥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將前開意願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如未使用本局調僱意願表視為初審不合格。 (3)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4)本職缺薪資範圍為33,190至39,270元,實際薪資依正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及工友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5)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 (6)經面試後如獲錄取本職缺者,請自備悠遊卡1張,俾利辦理門禁事宜。 (7)本次甄選正取1名,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本案聯絡人:洪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