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1~2022-08-08 |
資格條件 | (一) 具委任4職等至5職等電機工程職系資格。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 (三)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四) 近3年考績具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五) 曾辦理電機工程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負責辦理本中心廳舍機電給水設施管路配置、電力走向、配電盤、備援機制、消防用水及水資源回收再利用等項相關作業,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及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18鄰36-20號。 |
聯絡E-Mail | canbel@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獎懲紀錄、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委任第四至委任第五職等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寄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人事室(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廖先生收(02-23773065分機271702),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訓練測考中心秘書室技佐職務」,收件截止日期為111年8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