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30~2023-04-07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視業務需配合加班)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內容:辦理國小教育科相關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張小姐收(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信封上註明 「應徵國小教育科徵職務代理人」,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張家瑜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303。 3.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