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3-04-0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3-30~2023-04-07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視業務需配合加班)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內容:辦理國小教育科相關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張小姐收(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信封上註明 「應徵國小教育科徵職務代理人」,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張家瑜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303。
3.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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