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其他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31~2025-01-31 |
資格條件 | 本次甄選屬非超額職缺,且為符合中央政府總員額法規定及依行政院修正之「中央各機關學校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修正後之規定,中央機關不得進用地方機關之技工、工友、駕駛,故本次參加甄選者以具備中央機關之技工、工友及駕駛身分者為限。 |
工作項目 | 本署公務車駕駛 |
工作地址 | 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上開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下列資料,以郵寄或專人檢送至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總務科吳振祥收(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3號)。 1、由原單位出具移撥同意書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證明 4、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合格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