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20~2022-07-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地政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公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形者;無國籍法第20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者。 四、雇用期間:自111年8月1日或實際簽約雇用日起至請假人員(娩假及休假)銷假日止。該員擬假期結束續請育嬰留職停薪6個月,受僱人服務優良者得予以續雇。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地價相關業務。 二、公文處理。 三、執行各項便民服務輪值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鎮政路38號(本所轄區: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7月26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等證明文件,寄(送)達至本所人事室(437005臺中市大甲區鎮政路38號),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